120.◆派下員之除名依祭祀公業條例第18條規定辦理派下員變動公告
祭祀公業派下員之除名,如該公業規約有規定應依其規定,且為保障派下員之權益,受理機關經審核無誤後,並依祭祀公業條例第18條規定辦理派下員變動公告。
(內政部97年10月16日內授中民字第0970035584號函)(祭祀公業第十八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