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.◆土地設定地上權為祭祀公業之申報
土地設定地上權人為祭祀公業,該地上權人尚非土地所有權人,土地為私人所有,地上權人為祭祀公業者,經查祭祀公業條例並無明定列為申報標的,惟為考量土地地上權與所有權同屬財產權,亦屬土地登記之權利,得以該地上權之土地列入申報之不動產清冊,俾完成申報後取得派下全員證明書。
(內政部99年8月16日內授中民字第0990720189號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