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2.◆異議人未繳裁判費
按原告未繳納裁判費者,係屬起訴不合程式,該訴如已被法院駁回時,則溯及發生該訴自始未繫屬於法院之效果(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參照)。本件異議人提出註記「未繳裁判費」之民事起訴狀影本,如異議人遲未提出繳納裁判費之相關證明文件,且經查明因未繳納裁判費致被法院駁回其訴者,自與祭祀公業條例第12條規定之意旨不合。
(內政部100年10月12日內授中民字第1000034209號函)
(祭祀公業第十三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