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0.◆條例施行前依當時之申報程序,經由法院公證或認證,並向行政機關完成登記者,得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
祭祀公業如經查明係於該條例施行前依當時之申報程序,經由法院公證或認證,並向行政機關完成登記者,得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1條第1項、第2項規定辦理。
(內政部99年8月13日內授中民字第0990035197號函)(祭祀公業第十九、二十、二十一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