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◆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第2項所稱「女子」,無包括養女 查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第2項所稱「女子」,無包括養女,如派下之養女欲列為派下員,同條例第4條第3項另有明定養女得為派下員之條件,自應依其規定辦理。 (內政部98年1月14日內授中民字第0980030127號函) (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