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與函令 - 祭祀公業之派下權案例解釋-46.全戶之戶籍謄本

46.◆全戶之戶籍謄本

依祭祀公業條例第8條規定,所檢附文件,其中派下全員戶籍謄本,其意旨係在於提供受理審查機關核對派下員間親屬關係,作為審查依據,至是否須附全戶之戶籍謄本,應由受理機關視實際需要本權責核處。

(內政部99年1月22日內授中民字第0990720011號函)

(祭祀公業條例第八條)

2017/11/7 上午 11:47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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