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4.◆祭祀公業申報公告後得否更正或補正
關於主管機關之行政行為,除祭祀公業條例有特別規定外,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。如祭祀公業經該條例規定之申報程序後,於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之前,公所發現涉及有關申報內容之疑義,自得依相關規定要求祭祀公業更正或補正。
(內政部103年9月23日台內民字第1030307491號函)
(祭祀公業第十三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