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0.◆祭祀公業法人章程修正內容,僅為錯漏字或無損及其法人派下員相關權益者,是否要召開派下現員大會決議,請主管機關依個案事實本權責核處
祭祀公業法人章程之訂定及變更,應依祭祀公業條例第32條、第33條規定辦理。祭祀公業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,所檢附之法人章程如符合前述規定訂定,經主管機關審查需修正之部分,其內容僅為錯漏字或無損及其法人派下員相關權益者,是否要召開派下現員大會決議,請主管機關依個案事實本權責核處。
(內政部100年8月4日內授中民字第1000033384號函)(祭祀公業第三十二條、第三十三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