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.◆祭祀公業法人年度預、決算書簽章人員(管理人會計、出納)同一人得否備查
至於祭祀公業法人管理人可否兼任該法人會計或出納等事務1節,祭祀公業條例並無限制規定,宜由各祭祀公業法人自行於其章程訂定相關規定,以利管理運作。
(內政部102年8月29日內授中民字第1025003675號函)(祭祀公業第四十一條、第四十二條、第四十三條)